立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10月21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钟学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