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瀚讯”)于2026 年6月29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258号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 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世平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已 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为规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的实际需要,现就开立或确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 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事项作如下安排:
1、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同意公司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 或确认一个或多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上述专户仅用于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2、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公司将与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就上述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如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子公司为实施主 体的,公司、相关子公司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
3、关于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上述事项顺利办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 代表全权办理与开立或确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关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开户银行及账户、办理账户开立、变更或确认手 续,协商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签署、执行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 议案》
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5 号)。
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 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相关文件中拟发行 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 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发行与承销方案及认购邀请文件的约定,在不低于发行底价 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 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及 董事长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 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根据发行与承销方案及认购邀请文件的约 定启动追加认购、中止发行等相关程序。
上述授权有效期与董事会获得股东会的授权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