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5  锦浪科技(300763)公司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今年1月22日,国常会指出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作为上市公司的一员,我们深知,只有大力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让广大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才能有牢固的根基,从而真正实现稳市场、稳信心。为此,锦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新能源电力电子领域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对能源、环境危机关注的不断增强和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公司始终坚持“以产品为中心”,致力于自主创新、研发,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的未来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公司产品的不断迭代更新,公司逆变器产品从第一代更新到了第六代技术平台,从产品的性能、功能、可靠性和性价比四个方面进行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光伏逆变器作为整个新能源发电系统里面的关键器件,同时又属于电子产品,可靠性是最为重要且最难保证的。公司在产品设计、原料采购和生产过程把控等各个环节均将可靠性放在首要位置,经过多年发展,已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树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

公司拥有多年的市场及品牌推广经验和众多典型案例,产品被世界著名光伏权威调研机构EuPD授予“2016顶尖逆变器品牌”称号,并先后应用于上海世博会、法国巴黎埃菲尔铁塔等国内外标杆项目和地标建筑,进一步凸显了公司产品的行业地位和品牌优势,为业务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

1、 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自2019年3月上市至今,公司连续四个年度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

5.01亿元,现金分红总金额占期间累计净利润的25.31%。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2、 实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2023年8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长王一鸣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7%,最高成交价为76.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8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627,987.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推动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

公司倡导在做好主业的同时,努力为投资者搭建更加多元立体和畅通便捷的沟通平台,不断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理解,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公司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尊重投资者,通过有效沟通使投资者能够

从经营者的角度,深度理解公司经营的商业逻辑和财报数字背后的经营思路,增强投资者认同,有效拉近投资者与管理层间的互动距离,拓宽互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互动效果。

四、夯实公司治理,完善运行机制

公司持续规范“三会一层”治理机制,形成了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以及管理层间权责明晰、相互制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体系,充分发挥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重大决策、管理层执行和监事会督促监督的职责分工,以及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专业把关作用。在《公司章程》的制度统筹下,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结合内部治理要求梳理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清单体系,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主体的职责范围,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管理层负责落实”的权责边界和运行模式更加明晰、规范。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