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锦浪科技(30076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宁波市昱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昱祺”)、宁波市晨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晨莱”)、周口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采阳”)、周口宁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宁辉”)、郑州奥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奥和”)的生产经营需求,锦浪科技全资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智慧”)于2024年5月21日就为上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的共计3,094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且锦浪智慧、宁波昱祺、宁波晨莱、周口采阳、周口宁辉、郑州奥和均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
锦浪智慧宁波昱祺1,000
宁波晨莱1,000
周口采阳364
周口宁辉350
郑州奥和380
合计3,094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波市昱祺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CEHNLB0N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1138号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柔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04-1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2024年4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79.332,103.34
负债总额1,496.961,544.77
所有者权益总额582.37558.57

(二)公司名称:宁波市晨莱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CLHMKD4P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00号6幢213室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俞虹注册资本: 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05-3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报表项目2024年1-4月2023年度
营业收入59.2785.37
利润总额25.0551.18
净利润23.8048.57

报表项目

报表项目2024年4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753.031,607.03
负债总额1,463.581,384.77
所有者权益总额289.46222.26
报表项目2024年1-4月2023年度
营业收入52.8820.65
利润总额27.5710.86

(三)公司名称:周口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5MA9NFFRB9E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白马镇镇政府院内西2号楼101室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萍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01-1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名称:周口宁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6MACRLWFD7Y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鲁台镇韦楼村363号

净利润26.1910.26

报表项目

报表项目2024年4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01.40482.22
负债总额299.25323.16
所有者权益总额202.16159.06
报表项目2024年1-4月2023年度
营业收入16.125.63
利润总额11.09-3.94
净利润11.09-3.9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盈盈注册资本: 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08-2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五)公司名称:郑州奥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4MACU88239J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炎黄大道东段南侧662号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李莎注册资本: 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08-14

报表项目2024年4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02.34379.62
负债总额279.88340.02
所有者权益总额222.4639.60
报表项目2024年1-4月2023年度
营业收入13.752.25
利润总额3.851.10
净利润3.851.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公司关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宁波昱祺、宁波晨莱向交通银行申请共计2,000万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报表项目2024年4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23.78429.76
负债总额362.59428.93
所有者权益总额161.190.83
报表项目2024年1-4月2023年度
营业收入14.631.25
利润总额5.560.83
净利润5.560.83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保证的范围为: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周口采阳、周口宁辉、郑州奥和向中信银行申请共计1,094万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保证的范围为: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子公司(含本次)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9,4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5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500,000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93.40%。公司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187,068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53.05%。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