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郑亮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郑亮先生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适合继续在企业兼职。因此郑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郑亮先生上述职务的原定任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的承诺事项 。
郑亮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郑亮先生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 《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