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星期二)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张丽女士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