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3—15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39号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锦浪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锦浪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锦浪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锦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锦浪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锦浪科技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4.4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32元,共计募集资金72,446.8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8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1,457.0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材料制作费、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7.0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199.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23号)。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9,7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15.4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88,684.5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68.8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1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5号)。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9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92,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5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0,844.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合计369.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47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3901340029000048761 | 33,765.94 | 0.00 | 已于2023年6月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 39702001040037151 | 18,400.00 | 0.00 | 已于2023年6月注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 309006276013000068802 | 19,034.04 | 0.00 | 已于2023年6月注销 |
合 计 | 71,199.98 |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3901340029000054660 | 25,787.00 | 0.00 | 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募 |
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0月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 39702001040039132 | 18,642.26 | 0.00 | 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0月注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 309006276013000162023 | 18,286.44 | 0.00 | 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0月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33150199553609999999 | 25,600.00 | 0.00 | 已于2023年10月注销 |
合 计 | 88,315.70 |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1] | 2024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3901340029000061337 | 290,844.34 | 0.00 | 已于2024年10月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 39702001040040726 | 5,002.32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9550880213404500901 | 3.1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象山支行 | 94220078801300003158 | 141.7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33150199553609666666 | 0.00 | 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4月销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86010100101746319 | 0.00 | 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4月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396182234940 | 0.00 | 已于2024年10月注销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1] | 2024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 309006276013000222259 | 0.00 | 已于2024年10月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386010100101746434 | 0.00 | 已于2024年11月注销 | |
合 计 | 290,844.34 | 5,147.13[注2]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69.34万元,系初始存入金额包含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69.34万元[注2]截至2024年9月30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变更情况。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在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对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拟将部分光伏电站由利用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调整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建设,同时对部分工商业建筑屋顶进行调整,实现对工商业建筑屋顶和居民住宅屋顶的同时覆盖和有效结合。调整前投资总额77,073.44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62,715.70万元。变更后的“分
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7,133.6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2,715.70万元。
3.公司在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调整各实施地点的预计装机容量。调整前投资总额77,133.63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62,715.70万元。变更后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7,133.6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2,715.70万元,预计总装机容量由199.16MW变为224.61MW,最终总装机容量将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
(三)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地点。
3.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不改变原规划产能的前提下,通过降低生产厂房和配套设施的自建面积等方式,减少“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募集资金54,800.00万元,将调减的54,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另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各实施地点的预计装机容量。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和附件3。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系:
年产40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综合实验检测中心和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均已使用完毕,超过承诺的部分系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系: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已使用完毕,超过承诺的部分系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三)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系:
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已使用完毕,超过承诺的部分系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说明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10月24日,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792.91万元向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莆田市锦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中“恒而达新材料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实施主体,故本次转让暨募投项目转让。该项目已建成并于2021年8月并网,转出时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7,976,205.00元,累计实现发电效益净利润金额为1,537,556.29元。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的情况说明
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置换的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根据2022年3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10,288.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37号)。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根据2023年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8,772.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1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共计15,147.13万元,其中5,147.1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其中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前次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21%,尚未使用完毕主要系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的相关建设支出仍在继续投入中,公司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安排付款。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9月30日编制单位: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1,199.9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875.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10,433.26 2021年:33,343.99 2022年:24,512.25 2023年:4,586.08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40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年产40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33,765.94 | 33,765.94 | 34,788.32 | 33,765.94 | 33,765.94 | 34,788.32 | 1,022.38 | 2022年6月30日 |
2 | 综合实验检测中心项目 | 综合实验检测中心项目 | 19,034.04 | 19,034.04 | 19,666.69 | 19,034.04 | 19,034.04 | 19,666.69 | 632.65 | 2023年6月30日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400.00 | 18,400.00 | 18,420.97 | 18,400.00 | 18,400.00 | 18,420.97 | 20.97 | 不适用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8,315.7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0,195.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6,254.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2.37%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39,201.71 2023年:50,994.2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62,715.70 | 62,715.70 | 64,528.78 | 62,715.70 | 62,715.70 | 64,528.78 | 1,813.08 | 2023年12月31日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600.00 | 25,600.00 | 25,667.20 | 25,600.00 | 25,600.00 | 25,667.20 | 67.20 | 不适用 |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0,475.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79,649.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4,8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87%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3年:221,668.20 2024年1-9月:57,981.7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 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 107,975.00 | 53,175.00 | 40,264.42 | 107,975.00 | 53,175.00 | 40,264.42 | -12,910.58 | 2024年12月31日 |
2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95,000.00 | 149,800.00 | 151,110.50 | 95,000.00 | 149,800.00 | 151,110.50 | 1,310.50 | 2024年4月30日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7,500.00 | 87,500.00 | 88,275.07 | 87,500.00 | 87,500.00 | 88,275.07 | 775.07 | 不适用 |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1-9月[注1] | ||||
1 | 年产40万台组串式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131.25% | 29,424.18 | 37,192.75 | 19,477.33 | -2,893.57 | 53,776.51 | 是 |
2 | 综合实验检测中心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不适用 | 3,155.69 [注2] | 1,319.87 | 3,827.72 | 4,269.79 | 9,560.24 | 是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6 | 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 | 尚未投产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不适用 | 2,586.68 [注4] | 不适用 | 1,813.59 | 8,463.62 | 10,277.21 | 是 |
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2024年1-9月各募投项目实现效益金额未经审计[注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披露的承诺效益为按照可行性报告披露的达产后预计年均增加净利润口径折算为2024年1-9月数据计算得出[注3]年产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实现效益[注4]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于2024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披露的承诺效益为可行性报告披露的达产后预计年均增加净利润口径折算为2024年5-9月数据计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