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关于2023年9月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9月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1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9元/股(含),拟回购的数量为10,000,000-20,000,000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照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