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出席监事的资格、人数及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与关联方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0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11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金额按回购股数上限2,000万股(含)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6.11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金额上限为 52,22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对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