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 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3-054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5月 26 日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参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毅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近日公司董事陈一凡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方毅先生现提名王冠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3),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冠鹏先生为公司首席战略官,目前负责公司业务、资本战略的研究、规划等工作。王冠鹏先生曾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作为保荐代表人助力公司上市成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管理经验,并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未来规划等具有深度洞察,能够将自身卓越认知融入公司的长期发展,有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为提高决策效率,方毅先生提请将《关于选举王冠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日,方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8,636,69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16%。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的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9号福地创业园二期。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2.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3.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5.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6.00 |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7.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7) |
8.01 | 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薪酬 | √ |
8.02 | 董事兼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叶新江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薪酬 | √ |
8.03 | 董事兼副总经理葛欢阳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薪酬 | √ |
8.04 | 董事兼副总经理吕繁荣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薪酬 | √ |
8.05 | 董事陈天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董事薪酬 | √ |
8.06 | 董事陈一凡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董事薪酬 | √ |
8.07 | 独立董事郭斌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8.08 | 独立董事金城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8.09 | 独立董事马冬明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8.10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剑敏女士2022年度领取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 |
8.11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桑赫女士2022年度领取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 |
8.12 | 前董事格春来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董事薪酬 | √ |
8.13 | 前独立董事金祥荣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8.14 | 前独立董事凌春华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8.15 | 前独立董事潘纲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8.16 | 前独立董事吕晓红女士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8.17 | 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浩川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 |
9.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9.01 | 监事会主席董霖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监事薪酬 | √ |
9.02 | 监事陈津来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监事薪酬 | √ |
9.03 | 监事田鹰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监事薪酬 | √ |
10.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修订《提供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关于选举王冠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选举王冠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1人 |
21.01 | 关于选举王冠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议案1-3、5-8、10-12、14-20已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4-7、9-10、13已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为方毅先生提交的临时提案,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1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8、9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且该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7号千岛湖智谷大厦A座14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信件或邮件请于2023年5月25日18:00前送达公司(请在醒目处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桑赫;
联系电话:0571-81061638;
联系传真:0571-86473223;
联系邮箱:info@getui.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7号千岛湖智谷大厦A座14楼;
邮政编码:310012。
(五)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2小时,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王冠鹏先生简历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66”;投票简称为“每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核的各项议案按本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2.00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3.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5.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6.00 |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7.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7 | ||||
8.01 | 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薪酬 | √ | ||||
8.02 | 董事兼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叶新江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薪酬 | √ | ||||
8.03 | 董事兼副总经理葛欢阳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薪酬 | √ | ||||
8.04 | 董事兼副总经理吕繁荣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薪酬 | √ | ||||
8.05 | 董事陈天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董事薪酬 | √ | ||||
8.06 | 董事陈一凡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董事薪酬 | √ | ||||
8.07 | 独立董事郭斌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
8.08 | 独立董事金城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
8.09 | 独立董事马冬明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
8.10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剑敏女士2022年度领取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 | ||||
8.11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桑赫女士2022年度领取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 | ||||
8.12 | 前董事格春来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董事薪酬 | √ | ||||
8.13 | 前独立董事金祥荣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
8.14 | 前独立董事凌春华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
8.15 | 前独立董事潘纲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
8.16 | 前独立董事吕晓红女士2022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津贴 | √ | ||||
8.17 | 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浩川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 |
9.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9.01 | 监事会主席董霖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监事薪酬 | √ | ||||
9.02 | 监事陈津来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监事薪酬 | √ | ||||
9.03 | 监事田鹰先生2022年度领取的监事薪酬 | √ | ||||
10.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修订《提供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 ||||||
21.00 | 关于选举王冠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1人 | ||||
21.01 | 关于选举王冠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注:您如欲投票赞成,则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如需回避,则请在“回避”栏内加上“√”号;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王冠鹏先生简历王冠鹏,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金融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董事,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首席战略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冠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冠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冠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