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霍文营先生、徐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涛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震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决定本次不行使“震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6月28日),如再次触发“震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2024年6月29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震安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震安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