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债券代码:123103 债券简称:震安转债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2日,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业务期间和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期限内,项目组成员及主要近亲属能够在实质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历史沿革: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
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业务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60人。
业务信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9.3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62亿元。
2023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366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云虹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昆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峰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与过南天信息(000948)、震安科技(300767)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四)《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