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德方纳米(300769)公司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3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173,765,443股减少至为173,763,11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3,765,443元减少至人民币173,763,110元。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6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01

联系人:苗少朋

邮政编码:518071

联系电话:0755-26918296

邮箱:ir@dynanonic.com

3、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