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4层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孔令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53,923,8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9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3,123,5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24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0,800,2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479%。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6,651,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1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62,2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6,489,1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182%。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三、 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提名孔令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孔令涌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0,895,48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94.3841%,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孔令涌先生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3,623,06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4.4708%。
1.02、提名任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任诚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3,615,3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280%,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任诚先生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6,342,9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629%。
1.03、提名唐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唐文华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3,615,3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280%,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唐文华先生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6,342,9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629%。
1.04、提名万远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万远鑫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3,615,37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280%,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万远鑫先生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6,342,96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3629%。
2、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提名王文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王文广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3,650,540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93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王文广先生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6,378,12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8916%。
2.02、提名毕晓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毕晓婷女士获得选举票数53,513,70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395%,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毕晓婷女士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6,241,28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8343%。
2.03、提名李海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李海臣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3,696,20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79%,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李海臣先生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6,423,79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5782%。
3、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提名李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
同意52,763,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8486%;反对1,160,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1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李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91,2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2.5584%;反对1,160,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44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张逸飞律师、袁晓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