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87)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88)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有效增强激励对象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监事王玲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有序实施,公司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监事王玲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王玲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