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2-28  德方纳米(3007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3-12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主要用于经营周转,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根据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向金融机构提供无偿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710,000.00万元,担保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方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在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710,000.00万元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大于(含等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0万元的范围内可以相互调剂,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人民币1,240,000.00万元的范围内可以相互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2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近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

方”)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综合授信额度,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为曲靖德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1年,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曲靖德方的该笔授信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 曲靖德方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MA6NTRCH6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王昭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磷酸铁锂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1,352,984.341,027,372.18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816,591.47537,420.16

银行贷款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334,343.44279,417.80

流动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658,004.44365,045.67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0.00
净资产536,392.87489,952.01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12月(经审计)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1,690,582.34884,090.73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222,798.98-59,920.46

净利润

净利润189,902.06-50,700.75

曲靖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曲靖德方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担保合同

1、 授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受信人: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最高债权限额: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贰亿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6、 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本合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则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7、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103,009.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07%;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90,609.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67%;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1%。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等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