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事项,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实际情况相符,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发放事项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王建业、张富明、韩国强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