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4年11月26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8.2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元46.89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4年9月3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8.2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29,010,909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229,130,90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120,000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3.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004,290.79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5),确定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6日。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自本次特别分红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11月26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8.2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6.89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300,004,290.79元÷229,130,909股=1.31元/股;公司本次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48.20元-1.31元)÷1=46.89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1月2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