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梅玉山先生、夏凌云先生、独立董事黄晓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干德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王兴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聘请王兴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