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用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
工具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