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2022年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35号)同意,运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49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6日挂牌上市。
运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220,47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93,960,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5月26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5月28日上市交易,增加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7,860,000股。此后,公司总股本由293,960,000股增至301,820,000股。
2020年1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4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700万元。2021年9月17日,运达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运达转债”停止转股日(2021年9月8日收市后),“运达转债”累计转股37,170,171股。此后,公司总股本由301,820,000股增至338,990,171股。2022年4月11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338,990,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203,394,102股。此后,公司总股本由338,990,171股增至542,384,273股。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完成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减少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128,000股。此后,公司总股本由542,384,273股减至542,256,273股。
2022年1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59,822,082股人民币普通股。2022年11月30日,公司向原股东配售的159,822,082股人民币普通股上市流通。此后,公司总股本由542,256,273股增至702,078,355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702,078,35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为234,552,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1%;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为467,52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公司持有之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承诺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2、股份减持承诺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公司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额的5%。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满2年后,公司将在综合考虑社会与市场环境,发行人与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后决定是否减持股份及减持的数量、价格和时机。
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二)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情况如下:
1、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承诺
机电集团自愿承诺将所持有的运达股份首发限售的216,000,000股股份的锁
定期,自2022年4月26日起延长锁定期12个月(至2023年4月25日)。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7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4,552,311 | 33.41% | -216,000,000 | 18,552,311 | 2.64%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7,526,044 | 66.59% | 0 | 683,526,044 | 97.36% |
总股本 | 702,078,355 | 100.00% | -216,000,000 | 702,078,355 | 100.00% |
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运达股份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运达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运达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运达股份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彭 波 | 陈婷婷 |
保荐代表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彭 波 | 周筱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