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5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高玲女士、陈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