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在线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7月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荣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能建”)提供担保系为满足运达能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瓴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瓴能源”)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新能源”)提供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债权余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且
不超过运瓴能源持有的淮安新能源经审计后的股权账面价值,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