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2日和2024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5)和《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2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1 | 选举程晨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朱可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2.00 | 《关于江美塘风电场项目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江美塘二期风电场项目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适用累积投票制,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23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注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帅帅、葛伟威联系电话:0571-87392388联系传真:0571-87397667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23楼邮政编码:310012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72
2、投票简称:运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本公司)以会议审核的各项议案按本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您如欲投票赞成,则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选举程晨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朱可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2.00 | 《关于江美塘风电场项目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江美塘二期风电场项目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