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3.75万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20,000.00元减少为人民币788,082,50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D1座6层606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时间: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日时间:9:30-11:30、13:30-17:30
3、申报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7月12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鹏联系电话:010-56710773联系传真:001-56710909工作邮箱:contact@lakala.com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