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温瑾女士、牛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温瑾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温瑾,女,196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毕业于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本科学历。2007年至今在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裁办主任、综合管理部副经理、顾问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温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牛芹,女,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齐鲁软件学院,专科学历。2012年4月至今在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牛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