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6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1,087,330,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7,466,183.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3.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7,330,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分红派息日期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9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880 |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2 | 00*****850 | 孙陶然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8月25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D1栋
咨询联系人:田鹏
咨询电话:010-56710773
传真电话:010-56710909
七、备查文件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