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0  倍杰特(300774)公司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本着谨慎性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贺 芳

张克华

李存慧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