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4-033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9月0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9月0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权秋红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及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286,126,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9980%。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85,012,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725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13人,代表股份1,113,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25%。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1,113,8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25%。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51,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0%;反对108,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0%;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255%;反对108,6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3%;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16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崔健律师、郭晓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