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985,8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以2023年3月20日的公司总股本 549,292,046 股为计算依据)。其中,温氏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该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温氏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24日,温氏投资未减持公司股份。其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温氏投资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24日 | — | 0 | 0.00% |
温氏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温氏投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总股本的2.00%,合计未超过3.0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与减持相关的前期承诺。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温氏投资 | 持有股份 | 36,114,788 | 6.57% | 36,114,788 | 6.56%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114,788 | 6.57% | 36,114,788 | 6.56%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0 | 0 | 0 | 0 |
(注:本次减持计划前,温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6,114,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本次温氏投资未进行减持,温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仍为36,114,788股,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及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温氏投资持有的股份比例下降,目前占公司总股本的6.56%。)
本次减持前,温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6,114,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本次温氏投资未进行减持仍持有公司股份36,114,7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温氏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23年3月31日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
3. 温氏投资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温氏投资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