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防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7  三角防务(30077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300775 证券简称: 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 2023-086

债券代码: 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成为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

21.82元/股的回购价格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0,230,450股变更为550,210,4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550,230,450元减少为550,210,450元,最终变动数据以实际办理完成后的回购注销数据为准。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申报债权,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二路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年8月7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刘家骏

4、联系电话:029-81660637,传真:029-81662208

5、邮箱:info@xasjfw.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