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3-01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3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5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4,292,5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939,94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352,619.8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5月13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5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501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4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07,576.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2,592,423.5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564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13,433,613.0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247,278,539.19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54,292,560.00 |
减:发行费用 | 87,939,940.12 |
募集资金净额 | 866,352,619.88 |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80,805,335.38 |
减:银行手续费 | 10,467.95 |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513,433,613.08 |
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 35,803,212.47 |
减: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金额 | 186,435,335.04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47,278,539.19 |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89,026,705.7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554,630,678.62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40,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7,407,576.47 |
募集资金净额 | 832,592,423.53 |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11,072,749.53 |
减:银行手续费 | 7,788.73 |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89,026,705.71 |
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 0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554,630,678.6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7,278,539.19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类型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 | 127907818710606 | - | - | 已注销 |
2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 | 005041988829999 | - | - | 已注销 |
3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631046755 | - | - | 已注销 |
4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 | 005041988800776 | 活期存款 | 477,797.13 | |
5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城支行 | 127907818710333 | 活期存款及大额定期存单 | 151,590,431.17 | |
6 | 帝尔激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 | 005041000487339 | 活期存款 | 9,165,410.69 | |
7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416190100100118353 | 活期存款及大额定期存单 | 76,729,692.21 | |
8 | 帝尔激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416190100100123686 | 活期存款 | 9,315,207.99 | |
合计 | 247,278,539.19 |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54,630,678.62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类型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武昌支行 | 8111501013300862750 | 活期存款及大额定期存单 | 304,025,238.96 | |
2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武昌支行 | 8111501011800870961 | 活期存款及大额定期存单 | 30,130,895.45 | |
3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未来城支行 | 127907818710302 | 活期存款及大额定期存单 | 220,474,544.21 | |
4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 561280781276 | - | 0.00 |
合计 | 554,630,678.62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及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帝尔激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尔无锡”),公司和帝尔无锡于2019年6月5日与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与长江保荐及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在中信银行武昌支行、招商银行未来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与长江保荐及专户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与长江保荐及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未来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13,433,613.0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289,026,705.7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6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35,803,212.47元。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9年6月1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803,212.47元。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不存在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基本使用完毕,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决定将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前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247,278,539.19元,存放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554,630,678.62元,存放于中信银行武昌支行和招商银行未来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表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6,352,619.8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333,606.3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3,433,613.0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87,750,000.00 | 187,750,000.00 | 19,706,341.03 | 90,380,229.56 | 48.14 | 2022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 | 否 | 99,750,000.00 | 99,750,000.00 | 24,995,538.42 | 43,846,350.03 | 43.96 | 2022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 | 否 | 250,562,600.00 | 250,562,600.00 | 59,234,340.49 | 118,371,511.89 | 47.24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 | 否 | 128,290,000.00 | 128,290,000.00 | 39,397,386.36 | 55,700,774.21 | 43.42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00,000,019.88 | 200,000,019.88 | 0.00 | 205,134,747.39 | 102.57 | 2021年5月1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66,352,619.88 | 866,352,619.88 | 143,333,606.30 | 513,433,613.08 | ||||||
合计 | 866,352,619.88 | 866,352,619.88 | 143,333,606.30 | 513,433,613.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5,803,212.47元。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634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803,212.47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一)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和“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结余金额195,221,959.57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本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9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和“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结余金额247,278,539.19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1.由于募投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通过市场调研、商务谈判、询价比价、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3.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和质保金等。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进度大于100%系该项目部分投入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与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2: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32,592,423.5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0,385,146.2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9,026,705.7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目 | 否 | 330,932,000.00 | 330,932,000.00 | 16,358,043.99 | 30,306,218.03 | 9.16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 | 否 | 260,460,000.00 | 260,460,000.00 | 9,713,596.66 | 12,585,133.13 | 4.83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41,200,423.53 | 241,200,423.53 | 204,313,505.59 | 246,135,354.55 | 102.05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32,592,423.53 | 832,592,423.53 | 230,385,146.24 | 289,026,705.71 | ||||||
合计 | 832,592,423.53 | 832,592,423.53 | 230,385,146.24 | 289,026,705.7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受到宏观经济、外部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研发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 不适用 |
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