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帝尔激光(300776)公司公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董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2年,国家密集出台的顶层目标及政策为光伏行业带来持续发展机遇,政策推动光伏行业发展,在碳中和愿景下,中国光伏市场持续保持高增长态势。2022年中国光伏产业制造端产量、装机规模、出口额、产值均呈现大幅增长,创造了新纪录。但是光伏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上下游企业面临挑战,技术创新及市场反应亟需突破,为实现2022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展,积极布局不同电池线路激光技术应用及储备。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业务市场继续扩大。

2022年,公司的PERC激光消融、SE激光掺杂设备全球市占率遥遥领先,并在TOPCON、IBC、HJT、钙钛矿等电池路线均有技术储备及市场扩延。公司应用于TOPCON的激光掺杂设备实现量产订单;应用于背接触电池(BC)的激光微蚀刻设备,公司技术领先,并取得头部公司量产订单;钙钛矿工艺完成激光设备订单的交付;激光转印完成单站设备订单交付;应用于激光高精超细图形化设备实现量产订单;组件端也有全新的工艺方案正在研发中。总之,公司受益于光伏新技术迭代,实现了全新激光技术的导入,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经营情况较好。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的社会影响力也在不断延伸,2022年度期间,公司被评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强、2021年度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2022年武汉民营制造企业50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此外,公司加深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合作沟通,公司积极提升研发、生产、品控、

销售及管理等各方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431.11万元,同比增长5.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19.40万元,同比增长7.92%。

二、2022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三会议事规则,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控监督检查,就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与规范。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谨慎决策。2022年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等事宜进行认真审议和科学决策,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包括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审议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两次股东大会均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程序及内容均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务实高效地完成股东大会决议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共召开三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实施,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两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向股东及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地披露三会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约141份,及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报告公司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维护投资者关系,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主办并参与各类投资者说明会、定期报告电话会议及“互动易”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及时传递公司经营情况信息,让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

四、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联系,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传递公司核心价值,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了解和认同的同时,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初陆续发布的新的监管指引、指南、规则等新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决策义务,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指导公司经营层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公司创新能力建设,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