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3-036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暂拟以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170,672,1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80,215,931.18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102,403,31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73,075,510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不变,每10股转增6股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21;债券简称:帝尔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6日期间共计转股2股,公司总股本由170,672,194股增加至170,672,196股。公司已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期间帝尔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帝尔转债自2023年6月7日至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6月14日)暂停转股,自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不变,每10股转增6股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基于此,调整后的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672,1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2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170,672,19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加至273,075,51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15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66,224,770 | 38.80% | 39,734,862 | 105,959,632 | 38.8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4,447,426 | 61.20% | 62,668,455 | 167,115,881 | 61.20% |
总股本 | 170,672,196 | 100.00% | 102,403,317 | 273,075,513 | 100.00% |
注1:股份变动情况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预计数,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可能会导致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数量有调整,具体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数据为准。注2:公司现有的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73,075,513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51元。
2、公司股东李志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57.71元/股。在公司2019年半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57.71
元/股调整至21.21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2.96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19.47元/股调整为74.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帝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号
咨询联系人:刘志波、严微
咨询电话:027-87922159
传真电话:027-87921803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