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帝尔激光(300776)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其他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齐绍洲

王永海

吴裕斌

2023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