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62,46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285,234,45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62,460 股后的股本284,171,99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9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84,171,996 股 ×3.90 元 / 10 股 =110,827,078.4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 \(\div 公司总股本 ×10 股 =110,827,078.44 元 ÷285,234,456 股 ×10 股 =3.885473 元 ( 保\) 呆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 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88547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金额,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 年5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暂拟以公司截至 2026 年3 月16 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272,944,4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06,448,335.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9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2026 年3 月17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17 日) 期间,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21;债券简称:帝尔转债) 共计转股11,227,546 股,公司总股本由274,006,910 股增加至285,234,456 股。 “帝 尔转债”已于2026 年6 月11 日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11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帝尔转债摘牌的公告》。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 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即保 持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9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基于 此,调整后的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1,062,460.00 股后的284,171,99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3.9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3.51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78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39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6 月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88 号
咨询联系人:乔端、严微
咨询电话:027-87922159
传真电话:027-8792180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