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关于前期重大销售合同进展的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重大销售合同进展的公告
风险提示:
? 由于合同业务的特殊性,该订货合同执行率具有不确定性,合同已明确约定最终“以订单为准”、“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合同或存在不能按照约定数量完整执行的风险。由于公司供货进度主要受客户及其最终用户的采购计划影响,可能存在因供货时间分布不均,但从客户对于公司碳纤维长期需求来看,不会影响公司销售增长的持续性。
2022年3月,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客户A签订了金额为21.69亿元的《产品订货合同》(公告编号:2022-005)。近日,公司与客户A签订《关于<产品订货合同>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合同相关要素达成补充约定,相关情况如下:
一、补充协议的基本情况
1、双方同意将原合同的有效期延长两年,原合同将延长至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2月28日;
2、原合同的交付产品名称及规格保持不变;
3、根据相关要求,协议中约定的数量、单价等内容豁免披露。
4、双方约定:2024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预计合同执行金额为688,725,000.00元。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的相关执行条件将于后续继续协商。
二、合同的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碳纤维及织物 |
对方当事人 | 客户A |
合同总金额 | 216,936.65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履行金额 | 111,542.8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待履行金额 | 105,393.81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履行进度 | 51.42% |
是否正常履行 | 是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否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否 |
关于合同履行的其他说明 |
根据公司在相应期间内实际交付数量,以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期限内对应单价计算已履行的金额及进度,相关数据与原协议下的金额存在差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