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25  中简科技(3007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77证券简称:中简科技公告编号:2025-030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温月芳女士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温月芳女士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拟收购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设备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为整合资源、提高设备资产利用效率,缩短相关设备的购置周期,加快预浸料及其他功能材料的研发进度,尽快实现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同意常宏公司收购新材料公司的设备资产,并分别聘请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以2025年3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对新材料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对新材料公司的设备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宏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拟收购中简新材料发展(常州)有限公司设备资产的议案》。

具体交易方案待《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出具后确定,并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程序,3位董事杨永岗、李辉和温月芳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董事温月芳女士的反对意见及公司董事会讨论情况

一、关于议案1,董事温月芳认为:公司三期项目已收尾,一季报中显示在建工程与固定资产大额支出,怀疑用在四期工程上;公司现有管理层不够重视研发;公司运营资金宽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必审议简易再融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了解,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权限,已对相关项目建设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就董事温月芳女士提出的问题,与会相关人员已在董事会上进行了说明。公司在建工程等支出,主要系对三期项目部分产线优化调整,将按计划逐步提升生产效率。本季度研发费用的下降,主要系因部分新研发项目进入产业化阶段。公司新的管理及技术团队担当有为,瞄准最需要、最尖端、最前沿的应用领域,主动融入国家级平台苏州实验室等新型研发机构,在积极巩固优势领域、服务用户新一代碳纤维批产上量的同时,精准延伸产业链,形成了协同、体系化的研发与产业化良性互动的布局,进一步保障了供应链安全和企业高质量、长远发展的利益。

根据有关规定,小额快速融资需要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取得融资方式的主动性,决定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采取何种融资方式视公司资金需求情况、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等因素而定,并非一定采用小额快速融资方式。

二、关于议案3,董事温月芳认为:该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前任独立董事刘礼华,其持有绝大多数股权,在其任期内曾多次要求公司投资该基金。此前该议案已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并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进行通报,现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逻辑存在明显矛盾。并请公司总经理说明是否已经与刘礼华投资的基金或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是否涉嫌利益输送。经公司董事会讨论,认为:

本议案已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于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上予以汇报。鉴于本次投资为公司首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专项基金,且涉及关联交易,总经理基于审慎性考虑,本着为公司负责、为投资者负责的原则,从严把握提请董事会审议。

在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之前,公司已经委派代表实地考察了有关项目,并与创始团队进行了深入沟通,分管领导多次与项目团队沟通基金情况并及时回应董事所关切的问题。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仅不存在随意变更决策程序的情形,而且程序上从严把握,履行到位。

刘礼华先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长期从事材料学的研究与产业化工作,为俄罗斯工程院、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曾担任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多年,熟悉上市公司合规治理及资本运作。刘礼华先生出任基金管理人,也进一步说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出资方对其品性、能力的认可。作为哈工大江苏校友会会长,刘礼华先生在就任公司独董期间以及卸任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公司发展,积极发挥资源优势,为公司的人才培养、校企合作、产业协同等献计献策,积极推动了公司与苏州实验室的实质合作。

公司根据有关协议关于对基金的出资约定履行相对应的出资义务;公司与刘礼华投资的基金或关联方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此事项

亦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关于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公司已经在《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进行了披露,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如实记载与会董事发言要点、主要意见及表决意向。本董事会决议公告系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依法对外披露应当以公告形式发布的信息,但无法还原董事发言的全部过程。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董事温月芳女士的反对理由。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