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6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就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出具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可行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分析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