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委托出席董事人数0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红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强化竞争优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化学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