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惠城环保(300779)公司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16:0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预留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6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6.6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 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