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的通知,获悉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城信德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张新功 | 是 | 11,855,000 | 69.49% | 10.96% | 否 | 否 | 2023年6月27日 | 2024年6月27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类投资 |
惠城信德 | 是 | 7,520,000 | 69.45% | 6.95% | 否 | 否 | 2023年6月27日 | 2024年6月27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类投资 |
合计 | - | 19,375,000 | 69.47% | 17.91% | - | - | - | - | - |
注:截至2023年6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108,156,625股;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张新功 | 17,060,250 | 15.77% | 0 | 11,855,000 | 69.49% | 10.96% | 0 | 0 | 0 | 0 |
惠城信德 | 10,828,500 | 10.01% | 0 | 7,520,000 | 69.45% | 6.95% | 0 | 0 | 0 | 0 |
合计 | 27,888,750 | 25.79% | 0 | 19,375,000 | 69.47% | 17.91% | 0 | 0 | 0 | 0 |
注: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9,37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9.47%,占公司总股本的17.91%,对应的融资余额为29,9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投资收益。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城信德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