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下午3:00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的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监事李宏宽、郭昆现场出席会议,监事马丽丽以通讯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