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3-085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粤”)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其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广东东粤经营发展的需要,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及广东东粤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拟为广东东粤提供总额不超过 7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已实施的担保)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融资和担保形式、融资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具体银行待定)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起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广东东粤 | 93.2080% | 71.68% | 48,000.00 | 70,000.00 | 75.38% | 否 |
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括以前年度已使用的仍在存续期内的担保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2号楼101房(仅限办公用途)
3.法定代表人:张新功
4.注册资本:24,676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8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东粤的总资产为92,284.79万元,总负债为68,536.32万元,净资产为23,748.4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341.25万元,净利润为608.24万元。(以上数据已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广东东粤的总资产为134,007.48万元,总负债为97,903.79万元,净资产为36,103.6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33,254.30万元,净利润为10,863.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广东东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包含已实施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广东东粤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广东东粤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中,广东东粤其他股东均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考虑到广东东粤为公司持股93.208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广东东粤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广东东粤业务的发展,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为广东东粤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包含已实施的担保)。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融资和担保形式、融资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具体银行待定)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的经营需要,有
利于广东东粤业务的发展,本次担保事项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广东东粤融资提供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1亿元,提供担保总余额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98%,均系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亿元,提供担保总余额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98%,均系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