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下午2:0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控股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粤”)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广东东粤业务的发展,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为广东东粤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包含已实施的担保)。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融资和担保形式、融资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具体银行待定)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63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4,000股,上述人员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6,027,850.00元,并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 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