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14:0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