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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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3.77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9,821.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5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778.4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21.58万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16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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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4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807.0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36.96 万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812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9年6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金额 |
1 |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803028138000001887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151,849,464.15 |
2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 802380201178803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 | 45,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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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金额 |
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银行贷款 |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 | 364899991010003123490 |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101,362,800.00 |
合计 | 298,212,264.15 |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及内容如下: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金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37150198811000003676 | 4万吨/年FCC催化 新材料项目(一阶段) | 312,215,773.58 |
合计 | 312,215,773.58 |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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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及内容如下: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放金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3715019881100000545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309,480,000.00 |
合计 | 309,480,000.00 |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9年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821.23万元,当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88.42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理财收益71.54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53.4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0,157.83万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84.03万元;收回2019年度转出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并再次转出7,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32.20万元;理财收益145.1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9,451.16万元。
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0.52万元,收回2020年度转出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并再次转出1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转出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7.65万元;理财收益73.5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371.87万元。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17.77万元,收回2021年度转出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并再次转出11,000.00万元用于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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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转出13,30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8.20万元;赎回理财产品及取得理财收益16,342.4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504.77万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36.87万元,收回2022年度和2023年度转出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100.00万元,2023年度转出21,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5.6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773.54万元。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上年余额 | 1,504.77 |
减: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支出金额 | 2,736.87 |
减: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1,100.00 |
加:2022和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23,100.00 |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5.64 |
减:2023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0.00 |
加:2023年度赎回产品及理财收益 | 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773.5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497.6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尚未收回,投资结构性存款累计理财收入332.75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17.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773.5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803028138000001887 | 495.99 |
2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02380201178803 | 0.00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 | 364899991010003123490 | 277.54 |
合计 | 773.54 |
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专户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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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1年度,公司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1,221.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6,673.65万元,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支出金额70.3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30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4.02万元;理财收益49.3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5,231.01万元。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00.08万元,收回2021年度转出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950.00万元,并再次转出14,3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8.1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239.04万元。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93.16万元,收回2022和2023年度转出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100.00万元,并转出14,9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0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46.89万元。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上年余额 | 239.04 |
减: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支出金额 | 4,393.16 |
减: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4,900.00 |
加:2022和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19,100.00 |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1.01 |
减:2023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0.00 |
加:2023年度赎回产品及理财收益 | 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6.8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26,537.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700.00万元尚未收回,投资结构性存款累计理财收入49.37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3.1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46.8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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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37150198811000003676 | 46.89 |
合计 | 46.89 |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0,836.96万元,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转出30,788.96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4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49.42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30,836.96 |
减:2023年度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30,788.96 |
加:2023年度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1.42 |
减:2023年度购买理财产品 | 0.00 |
加:2023年度赎回产品及理财收益 | 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49.4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788.9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4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49.4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37150198811000005454 | 49.42 |
合计 | 49.42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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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3日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102,577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公司结合新的研究成果及最新市场需求,对原募集资金项目的工艺流程及产品进行升级,生产线及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2、 项目地点:青岛董家口工业园区。
3、 建设内容:主要为3万吨/年FCC废催化剂磁分离装置、1.5万吨/年废剂拆解装置及配套罐区、资源化利用原料及产品仓库和化学品库。
4、 项目投产时间:预计2021年12月01日完工投产。
5、 项目投资概算:17,95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5,184.95万元,剩余部分由自有资金投入。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重新取得主管部门的立项备案及环评批复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等相关公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184.0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等相关公告。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2021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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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673.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8月2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4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偿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18)。
2、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2020年4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4月30日和2021年2月25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7,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7日已分别收回4,0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
3、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4月1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直接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2021年7月22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4、2021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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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2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0.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2月25日至3月2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转出5,0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8月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700.00万元;2022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14,350.00万元;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11,000.00万元。截止到2022年4月26日,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0.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8,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9月23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0月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2023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4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9,000.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2,3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有9,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有4,7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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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9-017号)。公司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9月4日购买理财产品8,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0-035),本次购买在2019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0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0-048)。公司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2月8日购买理财产品8,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0-069),本次购买在2020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0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0-048)。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5月25日购买理财产品6,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05),本次购买在2020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1年7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70)。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至2022年7月19日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3,5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81、2021-098、2021-105、2022-007、2022-004、2022-038、2022-043),本次购买在2021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2年7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64)。公司于2022年8月8日购买理财产品1,8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2-068),本次购买在2022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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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116)。公司于2023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建成时间分别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8月31日,目前两个项目现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专项报告第13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821.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36.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184.9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497.6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184.9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0.9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是 | 15,184.95 | 15,184.95 | 2,702.18 | 6,062.77 | 39.93 | 2023/4/30 | 651.07 | 否 | 否 |
2、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 | 否 | 10,136.28 | 10,136.28 | 34.26 | 9,934.41 | 98.01 | 2019/3/31 | -658.92 | 否 | 否 |
目 | ||||||||||
3、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821.23 | 29,821.23 | 2,736.44 | 20,497.18 | -7.85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29,821.23 | 29,821.23 | 2,736.44 | 20,497.18 | -7.8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均已建成投产。其中“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由于资金节省及项目建设款及设备款尚未完全支付导致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低。 (2)“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危废处置及硫酸铝销售价格降低,装置未达到预期产能及销量。 (3)“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为了保持市场占有率,处置服务价格下降,产能释放不及预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年度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102,577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184.07万元,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2019年5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67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2019年8月1日置换4,000万元,8月2日置换2,184.07万元。(详见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8月2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4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偿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18)。 2、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2020年4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4月30日和2021年2月25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7,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7日已分别收回4,0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 3、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4月1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直接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2021年7月22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4、2021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2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5、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0.00万元。 6、2023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4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9,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有9,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年度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2021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1-105)。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1月4日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3,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105),于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5日购买理财产品2,5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2-004);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29日购买理财产品2,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2-007);于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购买理财产品2,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2-038);于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7月13日购买理财产品2,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2-043)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购买理财产品1,8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2-068),以上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 (3)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各项目本年投入金额合计数差异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的青岛银行账户结存的利息转入一般存款账户所致。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可转债)
编制单位: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221.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96.1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537.2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 | 否 | 31,221.58 | 31,221.58 | 4,393.16 | 26,537.20 | 85.00 | 2023/02/28 | 3,043.69 | 否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1,221.58 | 31,221.58 | 4,393.16 | 26,537.20 | 3,043.69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31,221.58 | 31,221.58 | 4,393.16 | 26,537.20 | 3,043.6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
具体项目)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效益未达预期主要原因:受山东地炼整合、部分国企采购减少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同时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升高,单位成本增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年度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673.65万元。2021年7月20日置换16,673.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21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26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2月25日至3月2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转出5,0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8月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700.00万元;2022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14,350.00万元。截止到2022年4月26日,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建行募 |
集资金专户转出8,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9月23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0月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2023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2,3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有4,7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年度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单位: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836.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788.9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788.9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0,836.96 | 30,836.96 | 30,788.96 | 30,788.96 | 99.8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836.96 | 30,836.96 | 30,788.96 | 30,788.96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30,836.96 | 30,836.96 | 30,788.96 | 30,788.9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 本年度不适用 |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年度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年度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15,184.95 | 2,702.18 | 6,062.77 | 39.93 | 2023年4月30日 | 211.25 | 否 | 否 |
合计 | 15,184.95 | 2,702.18 | 6,062.77 | 39.9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102,577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3日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目前项目现已完成建设并投产。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年度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