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9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3.77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9,821.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5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778.4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21.58万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16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4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807.0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36.96万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812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9年6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803028138000001887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存续 |
2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02380201178803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本次注销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新晨支行 | 364899991010003123490 |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存续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37150198811000003676 | 4万吨/年FCC催化 新材料项目(一阶段) | 存续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3715019881100000545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02380201178803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本次注销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3715019881100000545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本次注销 |
2、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近日办理了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本次注销的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报备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