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短信、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雷永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