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8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
的公告
股东刘雨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持有公司股份5,427,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70%)的股东刘雨华女士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雨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在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本公告日,刘雨华女士累计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刘雨华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 | 16.37 | 1,460,000 | 1.00% |
合计 | 1,460,000 | 1.00% |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雨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5,427,900 | 3.70 | 3,967,900 | 2.7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27,900 | 3.70 | 3,967,900 | 2.7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股东减持股份权益变动比例到达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雨华 |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 | ||||
股票简称 | 德恩精工 | 股票代码 | 30078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1,460,000 | 1.00 | |||
合计 | 1,460,000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刘雨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5,427,900 | 3.70 | 3,967,900 | 2.7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27,900 | 3.70 | 3,967,900 | 2.7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李茂洪 | 合计持有股份 | 4,792,000 | 3.27 | 4,792,000 | 3.2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92,000 | 3.27 | 4,792,000 | 3.2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刘雨华、李茂洪合计持有股份 | 10,219,900 | 6.97 | 8,759,900 | 5.9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219,900 | 6.97 | 8,759,900 | 5.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 备查文件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刘雨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 刘雨华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截至本公告日,刘雨华女士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 股东刘雨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